莫须有罪名的意思是:指凭空捏造的,根本不存在的罪名。莫须"二字是宋朝人的口语,是大概"或也许"的意思。清代的《资治通鉴后编》表示莫须有"三字是弄错了,《续资治通鉴.考异》引《中兴记事本末》的旁证,认为是必须有",朱彝尊亦同意此说。
1、吕叔湘引用俞正燮《癸巳存稿》标点做莫,须有"的说法,解释为或许有"。
2、台湾作家李敖曾考证莫须有"的正确解释应该为莫须,有",莫须"是宋朝的口头语,指等等看,是等等看,有的"、等等瞧吧,有的"的意思。
3、扩展资料历史典故:绍兴和议之后,秦桧唆使其同党万俟卨向宋高宗呈上一道捏造岳飞抗金时拥兵不救、放弃阵地等许多罪名"的奏折。
4、此后秦桧再收买张俊、王贵、王俊去诬告岳飞儿子岳云曾写信给张宪,欲与之共同发动兵变。
5、绍兴十一年九月,张宪被捕入狱;十月岳飞、岳云两父子也被骗入狱。
6、已经辞官在家、明哲保身的老将韩世忠忍不住,去问秦桧岳飞何罪,秦桧含糊地回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韩世忠气愤地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是年十二月,高宗赐死了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