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就业招生是指在招生时就明确毕业后的就业方向的招生办法。定向就业招生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学生到农村及比较艰苦的地区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普通高等学校的定向范围是教育基础薄弱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山区、边远地区的县,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行业。选报定向志愿的考生,应填写《定向生志愿表》。高等学校应根据考生填写的定向志愿录取定向生,并在录取通知中注明定向地区或部门。
国家教育部分规定的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每年会安排一部分招生计划面向艰苦地区、艰苦行业以及军工、国防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特定方向就业称之为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招生计划在招生院校调档线上不能完成的,可以在招生院校调档线下20分内由省级招办补充投档,学校根据考生的定向志愿择优录取。因此,如果填报定向志愿,就有可能享受20分的优惠政策.
教育培训机构、企业单位或者成人院校等招收学员,先预先签定就业单位然后再进行专业培训,将来学员结业后直接进入签约单位,称为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研究生:入学前就确定了工作单位,要签定定向协议才能入学,毕业后回原单位。录取前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其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无派遣证及报到证)。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他生活待遇。入学时考生需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到学校,不能按期转入档案的取消入学资格;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安排或实行双向选择。(有派遣证及报到证)。
如果不是定向就业培养的话,一般来说考生都是报考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该校,所以要考虑好如果考上了研究生是否可以将档案转入该校,以免届时不能按期转入档案,取消入学资格。
这两种方式对于应届本科生考研并没有太大的影响,考生可以放心填写非定向就业。但是对于在职人员来说,却是一个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由于读研不管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的研究生,总是需要一定的学习时间的。
在职人员如果觉得原工作单位不错,并不想改变工作,可以与单位领导进行协商沟通,在获取领导的同意后就可以与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在毕业后就可以直接回原单位。而且获得的学士学位证书对于在单位的升职加薪也还是很有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