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安全工程师历年来考试合格分数线都是按照卷面满分的60%来划定的,中级安全工程师四个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因此各个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1、考全科
实行4年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2、免试一个科目
实行3年滚动管理办法:符合免试一科报考条件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3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3、免试两个科目
实行2年滚动管理办法:符合免试两科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考试合格后,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应急管理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用印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7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三)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四)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五)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六)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