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证有补贴。为了鼓励考取专业技术资格,吸引更多人才,全国各地对于通过初级会计考试的人员,提供了不同的补贴政策。以济南市为例,根据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的文件,2018年1月1日之后取得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的,可按规定申领1000元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其他地区也都有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信息公布,建议各地的初级会计人员关注当地财政、人社部门的通知,及时申领补贴。
一、申领条件: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二、审核程序:
(一)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应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