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免考条件如下: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符合考全科的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报考本年度12月31日。
1、专科学历,消防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本科学历,消防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消防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