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各科试卷满分的60%。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两个连续的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一级建造师考试一共考四科,分别是《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一级建造师考试一共考四科,分别是《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各科目具体分数线如下:
《建设工程经济》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为130分,合格线为78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满分为130分,合格线为78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满分为160,合格线为96分。
考全科(即一次考四科):
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免试两个科目):
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免试部分科目,只考《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相应专业(增项):
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