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增项需要考试的科目为《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考生拿到了一个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资质之后,可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申请增项考试。监理工程师增项条件:已取得监理工程师考试三个专业中其中一个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增报其余专业科目考试,可免考两门基础科目,监理工程师三个专业分别为土建、水利、交通。
监理工程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其总分的60%。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四个科目的合格标准分别为66分、96分、66分和72分(相应科目试卷满分分别为110分、160分、110分和120分)。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或各省(区、市)人事考试网站发布。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单选题(80道);多选题(40道);共160分。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案例题(6道);共120分。
监理工程师增项成绩实行两年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考生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两门专业科目,即可取得相应专业科目合格证明。